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

2024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6 16:14:41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天府新区通用航空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对报考我校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