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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18 10:06:18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浙江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浙江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录取。

(二)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已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学校根据相关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本科招生调档要求,确定调档比例。在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在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为100%。

(四)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并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规则。

(五)学校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所在省份名次号顺序择优录取。

(六)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学校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

(七)学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区)的录取规则为: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执行相关省有关规定和学校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

2.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八)河北福建2个省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80%及以上;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湖南云南陕西宁夏8个省(区)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70%及以上;海南招生计划要求考生外语成绩达到外语单科总分的60%及以上。

(九)学校对西藏自治区和内地西藏班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执行。

(十)学校对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警察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