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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5-24 16:21:27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政策加分)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二)艺术类专业:

1.学校在调档范围内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750分制)×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2)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750分制)×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高考实考总分高的考生;若高考实考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依次比较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

第十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专项要求男生身高达170CM,女生身高达160CM,其他专项不限;

2.学校目前能满足声乐、作曲、键盘(含钢琴、手风琴)、管弦乐(含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萨克斯、长笛、小号、圆号、大号、长号、中音号、打击乐、大管、双簧管、黑管)、民乐(含二胡、扬琴、琵琶、阮、竹笛、古琴)专项课程的教学,不在前述所列项目范围内的考生谨慎报考。

(二)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达173CM,女生身高达163CM

(三)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须达该科总分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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